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21-01-01 瀏覽:1908
(會場圖片)
近日,深圳市推進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用座談會在東景花園三樓會議室召開。該座談會由深圳建協機械分會主辦,來自全市60余家產權單位、檢測單位、塔機生產廠家、監控設備提供商代表參加了會議,深圳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蔣桂山出席會議并講話。座談會由深圳建筑業協會副秘書長、機械分會秘書長趙正明主持。
(趙正明主持會議)
為構建新型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管體系,推進塔式起重機本質安全,從源頭抓科技支撐,切實保障我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于12月16日發出《深圳市住房建設局關于推進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用的通知》。為更好貫徹落實該通知精神,深圳建筑業協會建筑施工機械管理與租賃分會主辦了本次座談會。
(蔣桂山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上,趙正明宣讀了深圳市住房建設局《關于推進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用的通知》(深建質安【2020】12號)并向與會代表表示,此次推進塔機監控系統應用,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粵港澳大灣區的需要,同時也是深圳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的需要。他并表示,全市建設項目塔機監控系統信號接入全市建設工程智能監管平臺,開了全國同行業先河,必然對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水平在全國起到示范作用。他呼吁,全市塔式起重機作業安全各責任主體提高認識,克服困難,積極落實,確保按時間按要求完成任務。
蔣桂山在座談會上做了發言,他著重強調了貫徹落實《通知》的重要意義和具體舉措,并要求在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安裝過程中確保作業安全,嚴禁在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安裝過程中同時進行塔機作業,嚴禁安全監控系統安裝人員操作塔式起重機。
會議邀請了行業專家羅鶴飛對本項工作的技術要點做了詳細講解。
深圳市住房建設局《關于推進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用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起,新安裝的塔式起重機應配置安全監控系統,未配置安全監控系統的塔式起重機不得辦理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
《通知》強調,既有塔式起重機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安全監控系統改造,安全監控系統可由原設備制造單位或原設備制造單位認可單位進行,加裝完成后出具安全監控系統產品安裝驗收合格證明。
《通知》明確了安全監控系統應具有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轉角度、運行行程信息進行實時監視、報警提醒功能和數據存儲功能。安全監控系統的數據格式、接口等應滿足《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建設工程智能監管平臺”運用工作的通知》中施工現場硬件配置技術指引相關要求。
《通知》要求,在既有建筑塔式起重機升級加裝安全監控系統時,嚴謹損傷塔機受力結構,各檢測單位應按《通知》要求將安全監控系統納入檢測主控項目。
與會代表在發言中表示積極響應和配合。部分代表并在會上就具體落實做了發言交流。對交流中各方提出的問題與建議,趙正明代表機械分會一一作了解答并做好記錄,會后將與有關部門進一步反饋。
受疫情影響,會議全程由工作人員測體溫并要求與會代表配戴口罩。(王娜 供稿)
(中建二局南方李正前發言)
(中聯重科代表發言)
(鑫潤代表發言)
(九象代表發言)